劳动能力鉴定
2014-04-08 08: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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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伤病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治愈或伤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停工留薪期满以及伤情造成残疾并影响劳动能力要求提前退休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职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须提出书面申请,可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保障管理科领取《台州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申请表》进行填写。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2、伤病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半身照片;
3、伤病职工完整连续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等材料;
4、填写完整的《台州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申请表》;
5、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还需提供被鉴定人与职工之间直系亲属的有效证明;
6、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需要的其他材料;
7、随带300元鉴定费,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