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事流程
(1)简要工作流程描述
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发放许可决定书
(2)业务流程图:
2、申报材料:
(1)所需提交的表单:
无表单
(2)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岗位
③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申请书
④职工或者工会意见
⑤采取其他方式,保证职工休息休假权力的证明材料
⑥公示、公告证明材料;
3、申请人种类
企业、社团、其他组织
4、申报条件
第一、企业的下列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①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②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③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二、企业下列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①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
②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③其它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5、业务部门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6、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7、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内。
8、受理时间
国家机关规定的法定上班时间
9、受理地点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科(行政中心1719室)
10、咨询/联系电话
83930853
11、办理结果
发放行政许可通知书
12、监督单位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13、监督电话
83930586
14、收费情况
不收费
15、现有系统
手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