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退休高工、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倾斜。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生活,2005年至2012年,我国已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2年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21元,与2005年调整前月人均700元的水平相比,8年累计月人均增加1021元。会议要求研究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
会议批准了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这次共有482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至此,从1990年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建立以来,共有16.6万多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我国连续八年
提高养老金水平
2013年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2012年
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21元
2011年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0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
2010年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09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
2007年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从2008年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连涨3年。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将超过每人每月1200元
2005年到2007年
国家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月人均养老金从714元提高到9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