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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两上访人因进京违法上访被判刑
2016-01-04 09:10:53 阅读量:1411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2015年12月29日,我县白鹤镇褚某、陈某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分别被天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悉,褚某,男,白鹤镇上宅村人,因反映土地、建房等问题多次进京违法上访,并教唆指使他人进京违法上访;陈某,女,白鹤镇何方赵村人,因反映土地征用等问题,组织多人进京违法上访。2015年8月7日,褚某、陈某因违法上访行为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并于同日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12月29日,经天台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褚某、陈某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分别被天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县信访部门负责人表示,信访诉求必须依法、理性表达,任何无理缠访、闹访和违法上访行为都不会占到任何便宜。

  在全国上下全面推进法治信访大背景下,公安、检察、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全面规范信访秩序,对进京违法上访的,一律予以依法打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