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县相继发生了几起未成年人溺水身亡的安全事故,给失事家庭造成了沉重打击,让人深感痛惜,事故的发生给我县未成年人的暑期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安全、健康的社会环境,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特别是广大家长,应努力尽到安全监管、教育引导职责,为孩子撑起安全的保护伞。为此,我们向广大家长发出倡议:
一、游泳安全:暑期是未成年人溺水伤亡事故多发期,家长要特别注意做好防范工作。要加强监管,要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江、河、池塘边等危险区域戏水玩耍,要向孩子讲明私自到不明水域游泳的危险性。学游泳须有家长陪同。
二、交通安全:家长要告诫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就是保护安全的最好方法。向孩子积极灌输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在马路嬉戏打闹、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交通安全知识。
三、防绑架、防拐卖:家长应教育孩子:1.如果独自在家不要随便给陌生人开门;2.接听电话时,不要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地址、此刻谁在家里等任何与家里有关的信息;3.到哪里玩一定要让爸爸妈妈知道;4.不可独自行走,出门总要与朋友相伴;5.有任何不对劲的事,别忘了打报警电话;6.不相信陌生人,不跟陌生人走。不接受陌生人给的任何东西,特别是食物。
四、自我保护:家长应教育孩子:1.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体,不能让硬物、锐器损伤身体任何部分;2.遇到意外,会打报警电话、急救电话、消防电话;3.培养、增强孩子的自控力,不要因为贪玩贪吃贪刺激而忘了安全,造成自己受伤或损伤别人。
任何安全事故和不安全行为的产生都是从不遵守安全法规、制度,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开始的。只要广大家长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向孩子及时传递正确的安全知识,使孩子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同时要尽到监管职责,才能有效遏制悲剧的发生。
祝愿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平平安安,每一个家庭幸福美满!
天台县文明办